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(债权人能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)

欧易(OKX)交易所

新用户永久最高50%手续费减免!

官网注册   APP下载
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(债权人能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)

问:甲开发公司欠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1000万元,甲开发公司 与乙建筑公司签订《以房抵债协议》,约定一个月内将A房产办理 过户手续至乙建筑公司名下,抵顶工程款。一个月后,甲开发公司 未能办理A房产过户手续,乙建筑公司可否请求甲开发X司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?

答:如果甲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未作出《以房抵债协议》替代原债权债务的明确意思表示,甲开发公司到期不履行《以房抵债 协议》乙建筑公司可请求甲开发公司履行原债务。以物抵债,系债务清偿的方式之一,是当事人之间对于如何清偿债务作出的安排, 故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、履行等问题的认定,应以尊重当事人的 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。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,合同内容 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合同即为有效。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,可能构成债务更新,即成立新债务,同时消灭旧债务;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,同时存在新旧两债。

从常理看,债权到期后,债权人能够接受额外增加一种新的清偿方 式,但是以一个不确定的新的债权替代原到期债权,具有较大风险, 债权人通常不会同意。另外,债务更新彻底消灭旧债,附属于旧债 的担保也随之消灭,对债权人非常不利。因此,基于保护债权的理念, 债务更新一般需有当事人明确消灭旧债的合意,否则,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,性质一般应为新债清偿。换 言之,债务清偿期届满后,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, 如未约定消灭原有到期债务,则应认定系双方当事人另行增加一种 清偿债务的履行方式,而非原债权债务的消灭。

承兑汇票是什么(为什么银行要搞个承兑汇票)

与此相符,2019年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(法〔2019〕254号)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第四句规定,当事人不申请撤回起诉,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 解书对以物抵债协议予以确认的,因债务人完全可以立即履行该协议,没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,故人民法院不应准许,同时 应当继续对原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审理。

在新债清偿下,旧债务于新债务履行之前不消灭,旧债务和新 债务处于衔接并存的状态;在新债务合法有效并得以履行完毕后, 因完成了债务清偿义务,旧债务才归于消灭。若新债务届期不履行, 致使以物抵债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,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旧 债务;而且,该请求权的行使,并不以以物抵债协议无效、被撤销 或者被解除为前提。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有侵权/违规的内容, 请联系我们将立刻清除。

如何开通支付宝(开通的流程是什么)

原创文章,作者:菜鸡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20on.com/142881.html

(0)
菜鸡菜鸡
上一篇 7月 4, 2022 9:59 上午
下一篇 7月 4, 2022 10:09 上午

欧易(OKX)交易所

新用户永久最高50%手续费减免!

官网注册   APP下载

相关推荐